課程名稱 |
國家海洋政策與海域執法 NATIONAL MARINE POLICY AND MARITIME LAW ENFORCEMENT |
開課學期 |
96-1 |
授課對象 |
法律學院 法律學系 |
授課教師 |
姜皇池 |
課號 |
LAW2095 |
課程識別碼 |
A01 28350 |
班次 |
|
學分 |
2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選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五3,4(10:20~12:10) |
上課地點 |
社法27 |
備註 |
總人數上限:25人 |
|
|
課程簡介影片 |
|
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|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|
課程概述 |
本課程主要分為三部分:
第一部分著重分析國家海洋政策的形成與內容,本部分首先介紹台灣周邊海域情勢與海洋政策,接下來探討先進海權國家之海洋政策及海洋政策之形成過程與方法,包括美國、日本、加拿大、澳洲、冰島五個國家,並就台灣與中國大陸海洋政策作分析。
第二部分強調探討國家海域執法的範圍與內容,包括海域執法之原理、原則及其特色,相關實務機關組織介紹等等,並針對國家海洋政策與海域執法之關係進行深入討論,將各國海域執法機關組織、法制及其如何落實海洋政策之作為,逐一說明與講解。
第三部分側重於台灣海洋政策與海域執法之發展與分析,除進一步剖析南海政策綱領、國家海洋政策綱領與海洋政策白皮書等現階段海洋政策外,亦針對我國海域執法機關之組織、執法法制及與海洋政策之關係來剖析與說明。
|
課程目標 |
1、 使學生了解國家海洋政策之基本概念、研究範圍、及理論分析架構;
2、 使學生了解台灣與其他主要國家主管海洋事務之政府機關、重要海洋政策議題、以及海洋政策制訂過程;
3、 培養、強化學生研習國家海洋政策之興趣;
4、 奠定學生未來進行研究海洋政策相關議題之能力基礎;
5、 培育海洋政策規劃、海洋管理、執行成效分析專門人才;
6、 透過實例,結合理論,整合產、官、學教育資源強化海洋法政教育。
|
課程要求 |
期末報告題目
(一)美國的海洋政策
(二)日本的海洋政策
(三)加拿大的海洋政策
(四)澳洲的海洋政策
(五)冰島的海洋政策
(六)中國的海洋政策
(七)台灣的海洋政策
|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|
Office Hours |
|
指定閱讀 |
|
參考書目 |
胡念祖,《海洋政策:理論與實務研究》(台北:五南出版社,1997)。
陳國勝,《海岸巡防法析論》(桃園:中央警察大學出版社,2003)。
|
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No. |
項目 |
百分比 |
說明 |
1. |
期中考 |
0% |
|
2. |
期末考 |
0% |
|
3. |
作業 |
0% |
|
4. |
報告 |
80% |
|
5. |
出席 |
20% |
|
|
週次 |
日期 |
單元主題 |
第1週 |
9/21 |
台灣周邊海域情勢 |
第2週 |
9/28 |
海巡署簡介 |
第3週 |
10/05 |
台灣遠洋漁業回顧與展望 |
第4週 |
10/12 |
台灣周邊海域情勢 |
第5週 |
10/19 |
我國南海政策與發展 |
第6週 |
10/26 |
海巡署的定位與職責 |
第7週 |
11/02 |
我國海洋政策 |
第8週 |
11/09 |
我國海洋政策 |
第9週 |
11/16 |
南海會議與台灣參與 |
第10週 |
11/23 |
東海紛爭 |
第11週 |
11/30 |
我國漁業組織的參與 |
第12週 |
12/07 |
海洋管理與資源保育 |
第13週 |
12/14 |
我國海洋組織之參與 |
第14週 |
12/21 |
我國漁業政策與遠景 |
第15週 |
12/28 |
海岸規劃與管理 |
第16週 |
1/04 |
台灣海洋生態環境變遷與永續之道 |
第17週 |
1/11 |
我國周邊海域劃界糾紛 |
第18週 |
1/18 |
期末考周停課 |